第三十二章妖女,放开我徒弟
凤仙城人声鼎沸,众修士像凡人那般在街道两旁摆满了地摊。只是,比起凡人们或疲惫或亢奋的状态,修仙者们大都盘膝而坐,闭目养神,不像卖东西的,反而像是优哉游哉,过来集体打坐的。
花重凌看得稀奇,心里却嘀咕:这世界若是游戏,游戏人物建模的经费大概百分之九十九都花在花重凌师徒六人身上了,普通修士的脸实在太随便。
大街上的人流不算密集也不算稀疏,恰好到处,既不显得拥挤也不显得冷清。
修仙文的主角一般都会在路边摊捡到十分便宜实际上却价值不菲的天材地宝。花重凌心想自己不管是游戏玩家还是穿越者,那都应该是有主角气运的。
修仙坊市就是主角各种机缘的高发地。
这里挺和平,暂时没有英雄救美之类的剧情。那么,机缘很可能就在捡漏上。
花重凌在慎重考察过后,把目光放在一块不起眼的小石头上——这是整条街最不起眼的东西。根据修仙定律,最不起眼的东西最有机缘。
“老板,这块石头怎么卖?”花重凌兴高采烈地拿起石头问。
那摆摊的修士连眼睛都没睁一下,懒懒地说:“看在你是元婴修士的份上,提醒你看仔细。”
花重凌狐疑着,陡然看见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中间放了一块牌子,牌子上书:“出价。”
花重凌:“我身上没灵石。”
那老板的眼睛打开一道缝,懒懒道:“想抢啊?”
花重凌张嘴刚想说“不是”,心头就忽然涌出一道强烈的危机感。他近乎本能地滑动脚掌,身子微微朝侧边转动,恰到好处地避开一条血色长鞭的袭击。
那鞭子一次不中,又忽地调转方向,蛇尾巴一样的鞭梢直奔花重凌的面门。